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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报告

  职工维权有喜有忧建议加大执法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报告纪实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7日分组审议了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这一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

  “听了报告,感到有喜有忧。”张美兰委员说,喜的是通过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得到了加强,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忧的是,劳动合同、就业等有关法律规定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有法不依、违法操作屡禁不止。

  张美兰委员举例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几年来已有所改善,但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很多。希望有关部门从政策上、转移支付上加大支持力度,逐步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

  张美兰委员提出两点建议:加大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的监督力度;对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大专项检查和执法力度,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乌日图委员说,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这几年大有改善,但劳动用工方面的基础工作仍然脆弱,有关部门对企业用工情况掌握得不够,应大力推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周玉清委员指出,有的企业劳动用工很不规范。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需具备三个条件: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但有的企业劳务派遣工比例超过50%甚至70%,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平均收入是劳动合同制职工的1/3,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研究怎样有效避免劳动合同法推行过程中一些用工单位出现的消极现象。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普遍呼吁。周玉清委员指出,当前职工工资水平,特别是普通工人工资水平仍然偏低。乌日图委员建议,加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力度。调研中发现,很多企业用计件工资回避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还有,在不同的用工形式下(如劳务派遣),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实施?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以考虑。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成效有目共睹。但由于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各种深层次矛盾的解决还需要一个过程,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有关部门需要在这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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