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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抄袭门"事件始末 光靠学校自我查处还不够
2008年01月02日 14:31: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近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对复旦3起学术剽窃事件的处理建议,复旦被认为有勇气“自揭家丑”
![]() 钻研学术是研究生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7年12月24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在校园网上挂出“2007年第1号”通告,向全校师生通报对三起学术剽窃事件的调查审议结论与处理建议,引发强烈反响,复旦被认为有勇气“自揭家丑”。 研究生教材“严重抄袭” “2007年第1号”通告称,自今年5月以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收到三起学术违规举报,分别是:匿名举报外文学院陆教授等人所编教材涉嫌存在严重抄袭现象、匿名举报五官科医院迟教授等人涉嫌论文抄袭、实名举报信息学院博士生叶某及其导师顾教授两篇论文涉嫌抄袭等。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按《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中有关要求、规定和调查程序进行了相应调查核实和审议。 第一起学术造假事件来自2007年5月8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语学院某教师的举报,由复旦大学外文学院陆教授主编,数位青年教师参编的《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存在严重抄袭现象。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接到举报后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该书确实存在着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情况。 2007年9月30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认为:陆教授与几位青年教师在所编教材中严重抄袭国外公开出版的书籍的事实已调查清楚,他们所犯抄袭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对此,陆教授应负主要责任,其他几位教师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对陆教授及其他四位教师的错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陆教授已到退休年龄,建议外文学院不再续聘。同时将此事通报研究生院和出版社,建议出版社将存书全部销毁,已经发行的也尽可能收回处理;建议研究生院撤消该教材,并对陆教授申报的课题(包括资助的经费)追加处理。 对其余四人,建议外文学院根据他们所犯错误和认识的程度作出必要处理。对他们之中正在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应会同研究生院作出相应处理。 记者了解到,陆教授的头衔是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其简历显示,他曾主编过多部研究生英语教材;其余几人,则是外文学院年轻教师。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U教授告诉《新民周刊》,学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曾向外文学院个别教师征求过对此事的意见,而对陆教授与其他四名青年教师的学术抄袭行为的处理建议,约2个月前在外文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宣布过,陆教授是1970届复旦大学外文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算是‘文革’前最后一届进校的大学生”,他也一度被派到上海海关学院外语系任教。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葛剑雄教授告诉《新民周刊》,外文学院这位教授刚满60岁,“对他已是很严重的处分,本来如果没这事,可以返聘他,他完全能工作到65岁,我们不续聘,等于取消了他继续执教的资格;另外,那几个年轻教师都是他的学生,他带头这么做,无形中也害了这些学生。事后他也很沉痛,多次向我们和他的领导检讨,他希望给他一个继续从事教学的机会,但我们认为原则问题,没法迁就”。 博士后窃用他人图片 第二起学术违规事件来自网络举报。2007年7月中旬,在知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出现一篇题为“发生在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界的‘黄禹锡造假事件’”的匿名信(以下简称“事件”),举报复旦大学五官科医院迟教授在“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6年2月第41卷第2期第132页一文中,实验结果中的图片”涉及造假、剽窃。不久,复旦大学纪委等有关方面收到内容相同的匿名举报信。 根据《规范》有关规定,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此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信中涉及的“造假、剽窃”文章的第一作者是刘某,于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期间在复旦大学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该文章的通讯作者是五官科医院迟教授,当时是刘某博士后工作指导教师。 刘某承认,被举报文章的设计和实验是他在郑州读博士生期间的部分工作,到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以后,为便于将这部分工作作为成果发表,他窃用了他人部分图片来说明观点,并且写上文章受到国家科技项目资助,文章其他作者(包括迟教授)对其剽窃行为并不知道。 2007年9月5日,五官科医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对该事件的处理。与会委员认为,该论文的抄袭是刘某个人行为,迟教授负有把关不严的责任;会上,迟教授做了检讨。 9月14日,医院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1、此篇论文属抄袭;2、取消并收回刘某博士后出站证书;3、迟教授停止招收博士后两年;4、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导师迟教授检讨;5、各科室予以传达、重申纪律,加强科研道德教育。 9月30日,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此事件进行审议,同意五官科医院学术委员会对此事件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建议在全校博士后流动站会议上对刘某论文抄袭行为进行通报。 来源:
新民周刊
作者:
贺莉丹(记者) 张益清
编辑:
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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