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 记者4日从民政部召开的全国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督查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由民政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即日起将分赴全国各地,对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1月上中旬,民政部会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组成11个中央部门督查组,对北京、天津等2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合进行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等。各督查组在本次动员部署会议后陆续出发,总体上安排在1月20日之前返回。
同时,民政部还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参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4个联合督查组,对山西、内蒙古、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8个省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情况和劳动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指出,在督查活动中,必须注意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要看制度。要检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是否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县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还要查看是否有具体操作规程、对象审批档案、对象花名册,以及是否已经制定并公布相关保障标准等。二要查资金。要从省到市、从市到县、从县到乡、从乡到保障对象,逐级查看农村低保、灾害救助等专项补助划拨凭证,核查当地预算安排资金是否足额落实,上级补助是否足额下拨使用等情况。三要重落实。要利用各地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民政统计台账或保障对象花名册,随机选取被检查对象,并深入困难群众家庭,了解其家庭生活实际状况,了解相关资金、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头情况,掌握救助工作实际效果。同时,要充分利用此次督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当地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提请当地政府严肃查处;对发现的好典型,要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