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1年来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努力促进汕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月7日上午,汕头市召开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香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去年汕头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全面调研了汕头市工业企业、农业、养殖业的清洁生产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厦南路排水泵站建设需使用汕头港内湾海域的报告》;深入到石风景名胜区实地察看,就如何保护和建设好该名胜区进行调研,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提出相关建议。同时,认真督办关于解决汕头港区水域水质咸化的建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实地跟踪检查。按照全国和省人大的要求,先后对部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讨论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修改建议。(记者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