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政务督察室、民革湖北省委等一行来到省水利厅,就民革湖北省委提交的《关于对湖北省水资源保护“十一五”工程规划编制、实施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召开现场督办会,为促进湖北省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建言。
湖北境内水系发达,有着“千湖之省”的美誉。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湖北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水污染严重、洪涝灾害频发等问题愈加突出。
民革湖北省委高度关注湖北水资源问题,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对湖北省水资源保护“十一五”工程规划编制、实施的几点建议》,提出编制、实施《规划》过程中应将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对江河湖泊的健康保护规划要考虑全局和长远;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和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把水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和完善水资源保护政策法规。
该提案被列为湖北省政协主席重点督办提案,引起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9月下旬,省水利厅负责人与民革湖北省委提案人一道赴襄樊、荆州等地进行了调研,并多次会同民革湖北省委交流意见,通报办理情况。针对节水型社会建设问题,省水利厅专门组织编制了《湖北省节水型社会“十一五”建设规划》。针对江河湖泊的健康保护规划问题,省水利厅将加强河流水能开发规划工作,建立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制度,统筹水电开发与防洪、用水、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科学有序的水电开发秩序,切实维护河流健康。为防治水污染,湖北将切实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强化新改扩排污口设置的管理,把四湖流域水资源保护作为重点,抓紧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上,《湖北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已编制完成,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面解决农村1609.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正在修订的《湖北省实施〈水法〉办法》、《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也将从制度建设上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记者 毛丽萍 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