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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院出台规定:法官私会当事人将被调离
2008年02月28日 15:44: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法官私自会见并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吃请,接受财物,或参加他们安排的娱乐活动,将一律被调离审判岗位。”这是昨日重庆市高院出台的约束法官行为的“四个一律”廉政规定中一项。 重庆市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四个一律”规定具体包括:法官私自会见并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吃请、财物,或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的,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凡在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中弄虚作假,串通中介机构压价抬价、封锁信息、造成流标使特定对象获利的,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凡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谋私利、徇私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贿赂的,一律清除出法院队伍。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肖玉
编辑:
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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