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已经开始服刑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近日又被提审,并再次被公诉机关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3月2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祝均一有期徒刑六年,与此前所起诉的受贿罪、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仍被执行有期徒刑18年。
在此之前,2007年9月1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祝均一案开庭审理,并于9月23日宣判,祝均一因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名,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中,犯罪事实主要包括被认定受贿160万元,主要来自张荣坤;挪用公款,未经集体讨论安排13亿元社保资金贷予张荣坤;滥用职权导致300余亿上海社保资金蒙受重大损失。
此次滥用职权罪的罪名指控事实与前次的诉讼不同,主要涉及的是上海城镇保险基金。公诉机关指控,祝均一作为100余亿元上海城镇保险基金的掌管者,却滥用职权,违规运营,将城镇保险基金拆借给张荣坤等人的公司,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蒙受损失。
至于上百亿城镇保险基金是否导致实际亏损的问题,控辩双方仍存在争论。接近此案的司法系统人士透露,之所以再次提审祝均一,并认定祝均一滥用职权罪名,还与即将对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所提起的公诉事实与定性有关。《财经》(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