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
中国五年立法的价值取向:改革与民生成时代标签
2008年03月24日 11:15:4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五年间,我国的法制体系完成了从“初步形成”向“基本形成”的跨越(摄于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历经八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高票通过。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摄于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文国摄 据统计: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过去的五年间,共制定了73件法律(包含宪法修正案、新制定的法律和修改的法律)。 这份“成绩单”使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增加至230件左右,这足以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的一个重要论据。但是,我们要深入理解十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的路径选择和价值取向,还须置身于更为广阔的时代语境。 这五年,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非典”、“拆迁”、“上学难”、“看病贵”、“食品安全”、“小区维权”、“保护私产”、“社会公正”、“和谐社会”等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改革同步推进的立法行动,以及对公民权利、民生问题的关怀,使得“改革”和“民生”这两个最鲜明的时代标签奠定了十届全国人大五年的立法基调。 修改《宪法》: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一位名叫黄振沄的北京老人,手持《宪法》文本,挡住了试图强行推倒其祖传院落的拆迁人员和推土机。 这是发生在2004年4月的一幕,这幕场景其后被公共舆论和民间社会广泛关注。这位老人的勇气则来自当年刚刚完成的一次修宪行动,“保护私产”是此次修宪的最大亮点之一。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作了第4次修正。自七届人大以来,每隔五年左右全国人大都要修宪一次,改革推动修宪,而修宪又不断使改革进一步深化。随着“保障人权”、“保护私产”、“社会保障”、“征地补偿”等关键词汇的“入宪”,现代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些重要原则和道德价值融入了中国的宪政内核。 此次修宪所确立的宪政思维,也为未来立法奠定了宪法性基础。此后《物权法》、《社会保险法》等重要法律的出现,其源头都可以追溯至此次修宪。而“保障人权”等宪政理念,更是融入了大批立法的条款肌理,使我国的法律不断完善。 2006年8月诞生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是《宪法》领域又一起标志性立法事件。 《监督法》出台,梳理出现行《宪法》等相关法律已经确立的各种监督形式,致力于各项监督权的程序建设,以解决监督乏力、监督缺位、监督虚置等现实弊端,并在监督为民、监督公开、监督实效等方面着墨颇多。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