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部政府规章委托给政府之外的第三人起草,这在山西历史上还没有过!”3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与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举行《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案)》委托起草签约仪式。这是山西省首次尝试政府规章委托中介机构起草,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去年分别致信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议在山西省建立煤矿工人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制度,切实落实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监督权、安全生产知情权、抵制违章指挥权等,孟学农省长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批转省政府法制办办理。
经过多方考察,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将《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草案)》交给了长期专注并对煤炭法律业务有深入研究的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李建功认为,这次合作是对立法起草形式的全新探索和有益尝试,可以克服当前在立法过程中部门立法的部门色彩和强化部门权力的倾向,促进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记者 郭建珍)
2008年2月,一份立法招标公告出现在太原市人大网站及当地媒体上,内容是起草《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截至目前,已经有七八家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未来五年,(北京)哪些现有法规需要修改、废止,哪些市民关心的问题需要立法……从今天开始到4月30日,市民可以通过发电子邮件、寄信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山西太原市人大以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制定《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不但激起了公众的参与激情,而且引发舆论界的热议。争论之焦点,就是这种立法形式是否符合《立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