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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医保者的京城求医记 委员建议逐步推行强制医保
2008年03月31日 16:48: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如果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中搜索“医疗”两个字,你会从661篇大会发言中得到143篇搜索结果。这充分表明了全国政协委员们对医疗卫生问题的关注。如此集中的关注,恰恰是因为这一问题事关民生,汇聚民意,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今天,编者刊发的这篇文章,就是对一段普通求医经历的白描,以及几位全国政协委员对其中所反映问题的解读与建议。 从外地某大学毕业后,外地人方芸(化名)来到北京某中专当了一名聘任老师,当时她没有选择医保。3月15日,年仅25岁的她被先后检查出患有尿道结石和肾结石,她先是被北京一所著名的大医院误诊为急性肠胃炎,之后又从所在社区的社区医院转诊到一家三甲医院,在花费6000余元、请假10天之后,以前只在媒体上听到医疗体制改革、双向转诊、看病难、看病贵等名词的方芸,对这些名词有了切身的体会。前几天,她向记者讲述了这次求医的亲身经历。 社区医院其实并不便宜 3月15日下午,一向健康的方芸忽然感到剧烈腹痛,还伴有呕吐现象。在附近的一家著名的大医院做完检查后,医生诊断她患有急性肠胃炎。方芸在该医院打了3天的消炎针,总共花费约800元。可直到她转到其他医院后才发现,这所大医院并没能检查出她真正的病因——肾结石和尿道结石。 3月18日上午,方芸的病情稍有好转后又出现腹痛,她觉得社区医院可能相对便宜些,就来到附近的社区医院复查。在社区医院做完检查后,医生诊断为尿路感染,并怀疑有结石。医生告诉她:“你要换一种消炎药,要打一个星期。今天先给你开3天的药吧。”交费拿药时,方芸发现,社区医生也开了700多元的药,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便宜。 全国政协委员孙丰源:要扭转社区医院的创收导向 建议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发展规划,服务站点由政府出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制定比例实行全额划拨,确保社区卫生医疗设备的添置和更新,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到位,从根本上杜绝社区卫生服务的趋利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要全额上缴,彻底切断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药品收入、科室利益挂钩的关系,从根本上扭转以创收为导向的工作模式。 无所适从的患者 当天在社区医院输液时,方芸病情突然加重,疼得全身都麻了。社区医院的医护人员也赶紧叫了救护车。几分钟后,与该社区实行双向转诊的一家三甲医院的救护车开来,将方芸送到该院急救中心。 B超检查后发现,方芸尿道里有一个0.5厘米×0.6厘米的结石。于是,医生给她开了6支单价95元的某种头孢类抗生素。下午1点钟,方芸又去碎石中心进行了碎石手术。 下午4点多,输完液之后,方芸来到社区医院,想退掉之前在此开的药品。当社区医院的一名中年医生看到该三甲医院给开的药时,便议论起来。除了让方芸继续打他们开的消炎药之外,这名医生又指出若干问题: “头孢?一开始就用这么好的药,以后怎么办啊?” “皮试收费在我们这里已经收了,已经做过皮试了,他们怎么又收了费?” “你在我们这边已经交过B超费用了。送你上急救车的时候,我们还跟那边的护士说,让你去了之后直接做B超呢。”方芸想起来,尽管自己到该院急救中心之后疼痛难忍几近昏迷,但医护人员并没有直接让她做B超,而是一直等到不知情的朋友过来又交了一遍B超费用之后才进行检查。 医生还说:“救护车多收费了。”方芸看到,那家三甲医院的收费单上写着“主任医师随车出诊,40元”,可她和医生都记得,当时随车来的只有两名护士,后来她去急诊室后,给她诊断的也是一名普通医师,而不是主任医师。 为什么会这样呢?抱着疑问,方芸第二天又到该三甲医院,找到了一位主任医师。这位医生反问她:“你是不是去的社区医院的内科?” 她想了想:“是的。” 医生说:“结石属于外科,内科的消炎和外科的消炎不一样。你打那边的消炎针是没有作用的。” 方芸又疑惑起来:作为病人我的确不知道,可是难道社区医院的医生不知道这一点吗? 方芸从两边的医护人员那里了解到,这家社区医院实际上就是该三甲医院的分部,所以它们之间才实行双向转诊。可是为什么有些费用要多交一遍呢,在治疗方面到底应该相信谁呢?朋友说,还是大医院比较可靠一点。于是,无所适从的方芸选择继续在该三甲医院输液。 全国政协委员左焕琛:必须建立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 医疗是一种特殊商品,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并且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在实践中,就是在理论上也是难以消除的。由此,形成了更为严重的医疗机构的“供给决定权和消费代理决定权二权合一的垄断地位”。因此,基本医疗必须依靠政府供给和管制。也因为如此,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将制度建立在一个有效率的服务体系之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医疗保障解决的是筹资问题和经费分配问题,而费用的使用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疗服务体系的效率。 没有医保的遗憾 治疗期间,不断增加的医疗费用让方芸感到十分吃力,因为她没有医保。2006年,当方芸刚到目前这所学校当老师时,学校曾经问过她要不要保险,如果不要的话,保险费用可以折现打到工资卡上。一直准备考研的方芸不确定自己能在北京呆多久,而且仗着自己还年轻、身体好,就同学校一些年轻老师一样,没有选择医疗、养老等保险。 于是,如今的方芸不得不在医药选择上谨慎起来。 3天的消炎针打完后,方芸的病情又出现了恶化。检查发现,她肾部还有一个小结石。听了朋友的建议后,她向当班的医生提出,自己属于自费就医,希望医生开便宜一点的药。于是,医生便开了6瓶单价51元的某种注射类消炎药和一盒3元多的止痛药。算下来,每天输液比原来要节省一半的钱。 到3月24日时,方芸差不多康复了。她算了一笔账:从3月15日发病到现在,她总共花掉了6000多元,其中碎石手术费用为1200元,其余的绝大部分是各种药费。没有医保的方芸,只能自己支付相当于自己两个月工资的全部医疗费用。 全国政协委员孙铁英:建议逐步推行强制性医保 从法理上讲,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是,商业保险是自愿的,而社会保险是强制的。从一些地方的情况看,有些群众由于自己当时身体健康,即使经济上有能力,也不愿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而当身体出现了重大疾病、经济上负担不起时才想到要加入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大数原则,只有更多的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这一制度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了主要原则,一些具体办法授权国务院制定。建议:一是将社会保险法律和社会保险知识的宣传纳入到普法计划中;二是国务院在制定这一法律实施办法时,要强化其强制性,规定有能力缴费的必须缴费;对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当地政府为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 (杨桦)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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