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召开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这标志着我国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正在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差距巨大的国度里,如何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医疗、住房、失业救助等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堪称世界级的课题,也是前无古人的难题。当前,中国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社保制度城乡分割、群体分割,社会保险覆盖面过窄,社保资金历史欠账多、统筹层次低、转移接续难、管理运营不规范等诸多难题,亟待在制度上得到破解。如何在实践中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有待于新探索。
欧美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和实践,特别是被称为“福利国家”的北欧诸国,通过一整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地控制了社会各阶层的贫富差距,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且经济颇具竞争力。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各有千秋。印度同样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其国情与我国有一定的可比性,印度的社会保障体系特色鲜明。通过本刊驻世界各地记者的报道,我们对各国社会保障的特色有了更多的认识,相信这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会带来有益的借鉴。(李永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