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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商家提供超薄塑料袋将受罚
2008年04月01日 08:32: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3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监管通知,6月起一旦发现有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违法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罚。 今年6月1日起,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工商总局表示,将逐步把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纳入日常监管,全国工商部门将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 从6月1日起,工商部门会把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作为检查重点,一旦发现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以及销售未加贴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经营者,将按《产品质量法》等法规进行处罚。 工商总局要求,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主办方应建立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制度。(记者廖爱玲)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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