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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结号》侵权案判决 王中磊冯小刚刘恒胜诉
2008年04月03日 09:11: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8年年初山东淄博作者张闻宇提出电影抄袭了他的原创纪实性文学作品《老八路的神秘档案》。以“电影《集结号》侵犯著作权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为由,向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电影《集结号》的制片人王中磊、导演、编剧刘恒推上了被告席。 张闻宇称,《老八路的神秘档案》和电影《集结号》的主人公命运及所经历的年代都非常相似,电影《集结号》对《老八路的神秘档案》最大的抄袭在于构思。 影片出品方的代表律师孙先生则表示:“发生在战争年代的事情,有相似遭遇的情景非常多,而因此就状告抄袭太牵强。”而且,《集结号》是经过合法授权,由小说《官司》改编而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原告文章的内容、人物、时代背景、结果和表现形式与《集结号》没有相同之处。经过双方辩论和取证,2008年3月25日,原告张闻宇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判定制片人王中磊、导演冯小刚及编剧刘恒先生胜诉。《集结号》的原创性质得到了法律保证。记者 王朝元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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