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公安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
目前,全国各地已陆续进入春季,工农业生产也进入旺季,各种导致火灾的不安全因素随之增加。同时,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分析,今年春防期间,我国大部分地区火险等级将持续走高,部分重点地区将出现历史最高的火险等级,气候条件对森林火灾防控极为不利。对此,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判断本地区春季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迅速采取措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按照公安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要求,将春防工作与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要针对清明期间扫墓烧香、焚纸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加的特点,严防山火进城;清明、“五一”假日期间,要会同旅游、交通运输、文物等部门,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文物古建筑等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与宣传、新闻、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同配合,广泛开展春季防火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春防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户外视频、大型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围绕春防主题,宣传春季防火知识。
通知还要求各地严肃查处火灾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春季防火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各地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倒查制度,将依法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对消防监督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监督措施不落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放纵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监督执法人员的责任。(通讯员 姚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