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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南京秦淮区法院曝光65名老赖个人信息
2008年04月10日 11:01: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南京秦淮区法院委托快报公布65名“信用卡债务人”个人信息 最后通牒!老赖快快还钱 “从名单见报之日起7日内,这些判决生效的信用卡债务人必须到我们法院交纳相应执行款项,否则法院将依法给予罚款或者拘留。”面对案头堆积1尺多高的65份执行卷宗,南京秦淮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蒋华强态度坚决地下达“最后通牒”。 他介绍,这其中还有9人信用卡欠款达5000元以上,如果到期不来法院处理,法院将依法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交警方作刑事案件处理。
法院曝光老赖有法律依据 资料图片 曝光:老赖多为“卡奴” 就职于南京一家大型企业生产经营科的陈某于2004年3月10日申请办理了建行龙卡贷记卡。然而截至2007年5月12日,就累计欠下了透支款、利息以及相应的滞纳金、超限费、取现手续费等合计1561.36元。建行江苏省分行先后多次向陈某进行催收,但陈某未理睬。该行无奈之下将陈某告上秦淮区法院,要求其偿还这笔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但陈某面对法院的合法传唤,竟然置之不理,拒不到庭。最终,秦淮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陈某必须还钱,如果不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付款,还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这批被曝光的“卡奴”中,绝大多数人与陈某有着相同的情况:办信用卡欠费、面对银行催收不理、吃了官司成被告、面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将全部被法院在媒体曝光。 秦淮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蒋华强告诉记者,这批65名曝光的信用卡债务人,所欠银行款项并不高,其中56名欠款都在一两千元左右,只有9人达到了5000元以上。同时在这批人中,绝大多数年龄在25岁到45岁之间,以公司职员为主。 执行:曝光之后还有措施 蒋华强介绍,4月1日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人的信息”,使得今后向社会公布“老赖”成为该院执行的一项常态制度。 “就拿上面的陈某为例,如果他不在名单见报之日起7日内来法院接受处理,那么他除了交纳执行款外,还将面临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同时还将面临15天的拘留。除陈某等56名信用卡债务人欠款较低外,剩余的9人借款在5000元以上的,还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蒋华强说,“如果这9人在7日内不来法院处理,法院将会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交公安机关,因为该罪有一种情形叫‘恶意透支’,其中,个人诈骗数额较大就是指5000元以上。”(通讯员 秦执 快报记者 宗一多)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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