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纠风办: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10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规范管理,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
意见指出,要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治本措施。
意见指出,要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牵头和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巩固全国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据了解,2007年,全国清理取消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827个,查处了一批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等以权谋私问题。清理“人情车”“特权车”和违规减免通行费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共清理违规减免文件324个,纠正违规减免车辆19万多台,收缴违规减免卡4万多张。
同时,处理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基本形成,各地共查处公路“三乱”问题387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18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