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强化对市场经济的管理,是为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应该说,这是各级政府所要努力追求实现的目标,也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
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可以有多种多样。现在科学技术水平突飞猛进,利用电子、网络、多媒体、卫星、信息等高科技手段,来强化政府对市场经济和各条战线的管理,使得政府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如虎添翼。这是非常值得推广和应用的,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大力支持。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为使对市场经济的管理更加便捷、有效,逐步依托高科技手段,将传统的人工管理手段由高科技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取而代之,由此增加的投入,到底该由谁来买单?
现在,一些地区的政府为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分别由文化、公安、工商、消防等多个部门进行管理。近年来,这些部门陆续改用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加强了对网吧的管理,应该说效果很好,广大业主也很拥护和赞赏。可是,这些部门自启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对业主的管理起,都向经营者收取不菲的管理费用,令广大业主颇为不满。以一家拥有电脑200台的网吧为例,文化部门的“净网先锋”和公安部门的“网络神探”都以每台电脑每年6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而且,这两个管理软件的功能基本是一样的,是政府重复收费。而且从目前这两个系统管理的实际效果看,并没有达到当初管理者意欲实现的目的,有些网吧业主曾尝试过浏览某些黄色网站,竟然还是能够顺畅地打开。这就不得不让人感觉这种管理手段是否有重复存在的必要。工商的年检费约收取1000元;消防每两年对网吧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每次不少于2人,约1700元左右。仅这四项,一年就得上交各种费用近3万元,这还不包括应上缴的税金和其他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费用。
网吧业主们普遍认为,政府加强对网吧的管理是对的,但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强化管理是政府的事情,凭什么要业主出钱?还有,有这么多的部门来管理,多一个部门就会增加一条收费的渠道,又会增加业主的负担,如果今后不断安排一些与网吧管理没有关系的部门来“加强管理”,那岂不造成收费“没完没了”?
尽管现在网吧业主基本都很自觉地上缴这些费用,但我认为这些收费项目,是政府部门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改善管理条件而造成的,不该由业主来承担;而且这样的收费也无根据。
笔者希望所有的政府部门为强化管理而增加的投入不该由业主买单,应该取消目前各职能部门存在的多头收费、重复收费、不当收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政府对企业要从“管理式”向“服务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