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既要保护耕地 又要保障发展
——从2007年国土资源公报看我国土地利用“增”与“减”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王立彬)4月16日国土资源部对外发布的《2007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7年,全国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9.50万公顷,其中耕地17.56万公顷,核减不合理用地1.34万公顷,其中耕地4436.97公顷。与此同时,全年批准的交通运输和住宅用地分别增长了30.7%和13.0%。此外,全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9.58万公顷,超过建设占用耕地4.0%。
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增”与“减”表明,通过制度建设、管理创新,我国完全可以走出一条既保护耕地又保障发展的新路。
最近一年来,我国耕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通过严格执行规划和计划,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措施,全国耕地面积减少速度明显趋缓。这是与国家采取一系列制度措施分不开的。2007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逐步落实,11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稳步推进;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调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整理复垦开发成效;通过修订耕地占用税条例,调整提高了耕地占用税税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制度的建立,加强了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事实表明,随着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力度逐步加大,“百日行动”等土地执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我国“土地闸门”是可以抵挡粗放用地以及“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的暗潮。
与此同时,2007年全国批准交通运输和住宅用地分别增长30.7%和13.0%,增长幅度相当大。这表明我国的土地供应,有效地坚持了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和普通住宅等民生项目的原则。2007年,在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指导下,国家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供应。此外,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精神指导下,还出台了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措施。这些都表明,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服务是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应有之义。我国土地管理可以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7年,我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9.58万公顷(293.75万亩),超过建设占用耕地4.0%。据统计,目前我国建设用地当中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约有400万亩,各种废弃地2亿亩,未利用地39亿亩。“十五”期间,我国每年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年均428万亩。实践表明,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通过严格的“减”与合理的“增”相结合,我国完全可以走出一条既保护耕地,又保障发展的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