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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生:下乡办案的“乡村法官”
2008年04月20日 15:17:3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4岁的周瑞生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与人们惯常看到的高 坐于法台之上的审判者有所不同,他的身影总是出现在密云、怀柔等远郊区县的田间地头。考虑到山区农民和年老体弱者进京应诉不便以及审判的需要,周瑞生专门奔波于远郊区县实行就地审理,这位风尘仆仆的法官近年来就地审结的案件达数百件,被人们称为“乡村法官”。 下乡审案父子重归于好 2006年8月,周瑞生承办了一起普通的赡养纠纷:家住密云的石老汉无经济来源和住房,为解决生活问题,老人将儿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儿子每月给付老人50元生活费,儿子不服,上诉要求减少至25元。 通过阅卷周瑞生得知,当事人石老汉已经73岁了,而且患有疾病,居住地离密云县城还有十余里的路程。“不能让年老多病的老年人赶来城里开庭。”周瑞生主动向庭里请示,到山村里为石老汉开庭。 当石老汉在家门口见到穿着法官制服的周瑞生时,先是吃惊,老人把家里仅有的一个板凳搬出来给周瑞生,准备去邻居家再借一个板凳给书记员。周瑞生拦住了老人,回身搬起一个满是灰土的木箱放在墙边一个木桌旁坐下,笑着对石老汉说:“我们就在这说吧。” 法官远赴密云就审,这使双方当事人都很感动。石老汉的儿子说:“法官对老百姓的事这么上心,就凭这,我撤回上诉,赡养费我掏。”父子从此重归于好。 农民跪谢法官办案公正 2006年12月22日上午,密云农民曹鹏早早来到法院,只为给周瑞生法官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见到周瑞生法官后,曹鹏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激之情,“扑通”一声,双腿跪地,眼里泛着泪光说:“我一审太冤了,你们给我纠正了,太感谢你们了!” 2005年5月2日晚,密云某村的郭满通知赵国新盗砍枝干。次日凌晨,赵国新乘坐郭满驾驶的摩托车来到盗砍枝干现场,这时曹鹏也驾驶轻型货车来到此处。赵国新爬到树上盗砍枝干时,不慎从树上摔下。事故发生后,曹鹏、郭满将赵国新送往密云县医院救治。赵国新的伤情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后来赵国新起诉要求曹鹏、郭满进行赔偿,并且一口咬定曹鹏就是雇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曹鹏、郭满均为雇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曹鹏咬破手指,在一审法院的宣判笔录上写下了“冤”字,并上诉到二中院,要求依法改判。 通过就地审理查清事实后,周瑞生召集合议庭评议,最终认为,基于双方当事人对于事实的陈述及举证、质证,可以认定郭满与赵国新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曹鹏与赵国新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并据此依法改判曹鹏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周瑞生的书记员说,以前她很少见到当事人给法官下跪,但和周法官刚共事一年,她就目睹了好几次当事人跪谢周法官。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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