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关部门最近要求各地上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的条件包括税收、环保、就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等内容。在北海市一些单位推荐的企业中,有的在劳动部门受理有其员工提出的数十件拖欠工资的纠纷;还有一个自称有800多员工,但在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39名员工,这意味着或者就业人数有假,或者是大量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有关人员追查下,企业自觉心虚,“主动”提出不参评了。
本身并不“和谐”的企业被刷了下来,劳动部门认真把关值得赞赏。但当初这些企业为什么成为其他单位推荐的对象,却让人费解。评选的条件写得清清楚楚,认得字的人都不会不明白,却偏偏闹出这样的荒唐事,原因有两个,一是一些经办的人并不把这样的荣誉当回事,聊以应付;二是有的太把它当一回事,把它私下给了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如果说前者是玩忽职守,后者则有以权谋私之嫌。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评选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做法。将名不副实的单位报了上去,这种评选就彻底失去了意义。像那个有众多员工投诉其损害合法权益的企业,一旦真的跨入“和谐”行列,不只是那家企业本身捡了便宜,还会给社会传达出一种和谐也可以造假的错误信息。
需要指出的是,过去社会上各个系统、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都有这样那样的评选活动,让基层部分和企业不胜其扰;过多过滥的评选同时使得评选本身贬值,所授予的荣誉变得一钱不值。现在这种情况有了较大改变,泛滥一时的评选得到了遏制。而要使依法依规进行的评选活动起到褒赏先进、激励后进的效果,首先应以老老实实的态度,以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评选的要求和标准严格考核,不滥竽充数,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应付,使得荣誉实至名归。 (新华社记者:梁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