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22日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今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将于9月结束。
这是中国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第一次对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部署,此次检查工作重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检查拟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指出,《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由2002年的1009.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000亿元左右,五年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800多亿元;采购范围深入拓展,由单纯的货物采购扩大到工程及服务领域。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尚有较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确保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共同研究,成立了“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谢旭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