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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老大"的江湖人生:群众称名气大过县领导
2008年04月24日 11:20: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踏进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难;要出来混江湖,就要雄起。” ——王兴平经常训斥手下,要敢冲敢打,心狠手辣。 ●“没得啥用,找个人都找不到。如果我离开巫山,你们只有喝西北风去。” ——王兴平辱骂手下,并暗示要报复李明喜团伙。 ●王兴平找到徐昌毅,骂他有“反骨”,居然敢背着自己开赌场。 ——除了自己开办赌场外,王兴平还对当地其他地下赌场进行控制。 ●如若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吓唬说“王兴平来了”,小孩就会立即停止哭泣。 ——群众对王兴平团伙所作所为敢怒不敢言,只要听说是王兴平的人就发憷。 有群众称,王兴平作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气比县里所有“长”还响亮。还有群众说,我们不知道巫山县一些领导姓什么,但却没人不知道王兴平的名字。 下岗青年当上“黑老大” 王兴平,1970年10月3日生于重庆市巫山县,高中文化,是巫山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曾犯强迫交易罪,于2002年4月30日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1995年,王兴平到广东省珠海市“混社会”,他很快拉拢纠集了一帮劳释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不久,王兴平一伙人通过打打杀杀,控制了珠海市发往巫山县的长途客车,强行收取“发车费”。 源源不断的不义之财使王兴平羽翼渐丰,势力逐渐庞大起来。 1998年7月,刘某在珠海市拱北区迎宾大道开了个“杨火锅”餐饮店,生意兴隆,王兴平与刘某认识之后成了“朋友”。2002年7月,王兴平提出要在“杨火锅”入股,刘某没答应。王兴平多次威胁刘某,想到王兴平在珠海势力不小,自己斗不过,刘某被迫同意王兴平以10万元入股,并约定每个月付给王兴平3万元,年终再一次性支付18万元。 一个月后,王兴平说急需用钱,要刘某退股50万元。刘某当然不干,结果王兴平撕下“朋友”面纱,安排手下带三四十人来到“杨火锅”,两三人一桌,每桌只点一个菜,坐在店中吃“霸王餐”。刘某被逼无奈,以30万元的低价将“杨火锅”店转让给龚某,又借了20万元凑齐王兴平要的50万元交给他才算了事。 王兴平在珠海做了许多恶事并发了横财之后,2002年就回到巫山“发展”。很快,一批狐朋狗友又聚集到他身边,王兴平坐上团伙“老大”的交椅,下面的人都喊他“平哥”。 王兴平在团伙中实行梯级管理。他的弟弟王辉是第二层人物,由他直接管理,第二层人物则管第三层人物,以此类推。任何事情都由王兴平说了算,大家看他脸色行事。同时,王兴平在团伙里制定了不少规矩,不准手下人员吸毒,他认为吸毒的人喜欢到处乱说,容易泄密;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指挥,相互不打听情况,对他忠心耿耿,不听话则要受到处罚;平时管吃管住,给零用钱花;如果成员因犯罪被关押,将得到现金支助;从监狱释放出来,还将为其接风洗尘,以此来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领导。 为扩充实力,增强自己的威慑力,王兴平还购买了刀枪等凶器。有了刀枪凶器,王兴平团伙出手更加狠毒,没人敢招惹。 为敛聚更多钱财,他与团伙成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建筑工程,垄断水上货运,强行收取煤矿、超市、工程老板保护费……不管哪个行业,只要有利可图,王兴平都要插手,并无不成功,很快就成为巫山的“路霸”、“赌霸”、“煤霸”、“菜霸”、“鱼霸”。 王兴平的狡猾之处还在于,凡事他一般自己不直接出面,只躲在幕后指挥策划,安排下面的人通过各种手段,树立社会地位。那时,王兴平给成员的感觉是:只要他放出一句话,社会上没有摆不平的事。 就这样,一个以王兴平为首的、20多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逐渐形成。没有正当收入的王兴平,靠非法洗钱,在重庆、巫山置有房产,并购买了一辆奔驰车,每天四五个保镖不离左右,横冲直撞,呼风唤雨,胡作非为。 由于王兴平等人经常在巫山县打打杀杀,群众对王兴平团伙所作所为敢怒不敢言,只要听说是王兴平的人就发憷。如若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吓唬说“王兴平来了”,小孩就会立即停止哭泣。 有群众称,王兴平作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气比县里所有“长”还响亮。还有群众说,我们不知道巫山县一些领导姓什么,但却没人不知道王兴平的名字。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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