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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强调: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2008年04月24日 19:24: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4日召开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残疾人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工委主任回良玉出席会议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中央文件下发为契机,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促进中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回良玉说,过去五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是中国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个亮点,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闪光点,是改善民生工作的一个重点。这五年是中国广大残疾人获得实惠最多的五年,是残疾人事业基础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环境显著改善的五年,是基层残疾人工作切实加强的五年,也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国际影响不断扩大的五年。 回良玉指出,中央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工作的纲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中央文件得到全面贯彻。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一要把握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要抓住改善民生这个根本,把改善民生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的根本利益,让残疾人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三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抓紧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制度,以制度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四要营造为残疾人服务、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五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残疾人的自强、自立精神,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持久动力。 回良玉强调,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部门分工和2008年国务院残工委的工作作了安排。国务院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4月2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参加发布会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先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副主任马玉娥和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副巡视员钟雪泉,他们将就《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统计,目前中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但同时,残疾人事业还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残疾人生活保障程度较低,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康复、医疗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难,残疾人在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和参与社会等方面也存在着很大障碍,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涵盖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等内容的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这部法律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国家有关部门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有8296万多人,占总人口的6.34%,其中处于就业年龄的有3493万人。据统计,我国尚有858万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而且每年还将新增残疾人劳动力30万人左右。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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