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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2008年04月24日 19:59: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4月24日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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