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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化解不利因素 促进就业发展
2008年05月09日 16:32:5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 题:化解不利因素 促进就业发展 新华社记者杜宇 访谈: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谈努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分别做客中国政府网等网站,介绍国内就业形势和政府有关工作,提出在当前“老矛盾与新问题交织”的就业态势下解决就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的百倍努力。这表明,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的复杂形势,正在对我国就业形成新挑战,提出新课题。 所谓“老矛盾”,主要指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未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愈益突出;所谓“新问题”,主要指受国际市场波动及人民币持续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外贸企业、劳动力密集型生产企业发展遇到困难。 统计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同比回落了1.1个百分点。权威部门预计,由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还未充分暴露,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继续存在,今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对就业形成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在加大,一些能大量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传统行业如纺织业面临新困难,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也会涉及部分行业、企业的职工安置。今年又是企业关闭破产比较集中的一年,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等涉及的职工安置任务相当繁重。 种种迹象表明,今年保障和促进就业的任务极为艰巨。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当前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当前形势下促进就业,除了政策条件外,还需各级政府、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广开门路,多方努力。 前不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也出台了配套政策,在政策层面为缓解当前就业工作的不利形势提供了条件。各地应当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创业和发展企业、减免税收和发展小额信贷、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等途径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当前尤其要重视发展服务业和各类中小型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产业、新行业,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发展经济保障就业,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造福人民。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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