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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不应该对突发事件报道设置障碍
2008年05月11日 11:11: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杭州5月11日电 题:不应该对突发事件报道设置障碍 新华社记者李亚彪 《了望》文章:处理突发事件考验领导基本素质 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蔡武:灾难报道仍需更加客观 在浙江省近日召开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蓝藻应对应急工作会议上,一位当地领导提出,一旦发生蓝藻大面积暴发、饮用水安全受影响等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的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在第一时间进行新闻发布。并说,政府不要怕媒体,不要怕新闻报道,要为采访报道的媒体提供权威信息。这种不把突发事件当作“丑新闻”的态度让人称道。 突发事件当前,对本应充分信任的媒体、社会公众持怀疑、惧怕态度,使得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部门不仅要应付突发事件,还要应对媒体与民众这些“假想的对手”,其工作的难度、应急处理的效果可想而知。封锁新闻的可怕之处还在于,隐瞒真相、设立采访关卡,为新闻报道设置障碍,报道准确度受影响,报道效率低下,既影响了媒体与政府形象,还难免造成谣言滋生、蔓延。 在去年的太湖蓝藻事件中,有的政府领导干部已经感到,由于对新闻舆论的引导与应对准备不足,考虑不周,个别信息渠道不畅,导致新闻炒作成分多,甚至有的相互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为此,浙江省今年针对太湖蓝藻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维护广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保持各类环境信息渠道畅通,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导向作用。 少数地方政府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恐惧症”,使得他们不愿将自己置于媒体监督之下,不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敢检讨自己的行为。殊不知,在信息渠道多元化的今天,民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无可奉告”与“踢皮球”等办法,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让民众了解事件真相,可以提高政府公信力,可以引导激发民众同政府一道共同战胜危机。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采取公开、透明、主动的态度。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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