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供领导决策参考”不是逃避信息公开的遮羞布

   5月5日,湖南省汝城县黄由俭等5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诉汝城县政府“信息不公开”。

   作为国内第一起关于信息公开的起诉,截至5月7日,当事人仍未得到法院立案通知。而汝城县法制办和郴州市法制办则回应:原自来水公司的调查材料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不是对事件的处理结果和结论,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据5月8日《新京报》)。

   对于信息公开,充满“智慧”的汝城县法制办和郴州市法制办“创新”了信息公开的概念,将“调查材料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不是对事件的处理结果和结论”列入了“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以此来表达他们对于信息公开“属于应该公开或者部分公开范畴的,一定会公开”(汝城县委宣传部阎部长语)的坚决态度。但不知这一“创新”到底有何法律依据。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因此,政府对于不公开的信息,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该条例只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因此,只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才不能公开。所谓的“供领导决策参考的,不是对事件的处理结果和结论”根本就不是不能公开的法定理由,而且,“原自来水公司的调查材料”也根本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汝城县政府机关有什么权力不予公开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根据相关报道,“原自来水公司的调查材料”的产生背景,正是黄由俭及汝城的一些老干部怀疑原汝城自来水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不断进行上访,汝城县政府经研室于是深入多家单位和企业,对原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进行调查而出台的。换句话说,这份调查材料涉及黄由俭及汝城许多民众的切身利益,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汝城政府机关理应主动公开,而不是抬出“供领导决策参考的,不是对事件的处理结果和结论”当做不公开的理由。

   汝城有关方面“创新”信息公开范畴的“勇气”后面,与他们掌握鉴定何谓“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权力有莫大的关系。因为该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在现行体制下,保密部门与行政部门是平级单位,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则是下属单位,因此,地方政府完全可以通过下属的保密部门将所谓“供领导决策参考的,不是对事件的处理结果和结论”的材料鉴定为属于“国家秘密”,从而不进行公开损害公众的知情权。因此,国内第一起关于信息公开的诉讼事实上在考验法院能否真正中立、公正司法,通过司法审判来重新审查保密部门的鉴定,而不是被保密部门牵着鼻子走。

   政府机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不能只是表示个姿态,而必须要拿出像壮士断腕的勇气来革除陈弊,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政府透明行政、阳光行政,但愿国内第一起关于信息公开的诉讼,能为我们闯出一条阳光大道。(作者: 杨涛)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