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
国土资源部:重建过程如有不当建设活动 仍然会引发地质灾害
2008年05月22日 15:41:5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14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介绍国土资源部门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贠小苏表示在灾区恢复重建中如果有不当的建设活动,仍然会引发地质灾害。 贠小苏说,四川的特大地震之后,要真正做好防范地质灾害,首先要看到整体性。现阶段余震不断,6月份进入了雨季,降雨在不断增多,地震又使山体疏松,因此,原有的地质灾害隐患,加上地震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使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防范、治理的工作量很大、任务很艰巨。 其次,地质灾害的量很大,因此防范治理是一件长期的事情。 贠小苏表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所在地区处在我国地质断裂带上,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地区。由自然因素,特别是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隐患是一个长期的事情,现阶段要研究解决好因为地震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显性处理问题,而长期看又要做好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问题。除了降雨以外的自然因素,我讲的人为因素就是在下一步的灾区恢复重建中,以及以后人们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如果有不当的建设活动,仍然会引发地质灾害。所以,治理地质灾害是一件长期的事情。 中国救灾网 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特别专题 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图片专题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