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结束了在辽宁为期6天的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强调,要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切实解决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月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会议一结束,作为执法检查组组长的李建国一行即飞抵沈阳,开始了辽宁的执法检查。下午,检查组在驻地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单位关于这部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在辽宁期间,检查组还在沈阳、辽阳、大连等地,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教师、律师等的意见,实地考察了社区的未成年人活动站和工读学校等。
李建国指出,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年来,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努力,我国未成年人在政治、经济、社会、家庭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事业取得新进展。辽宁省在组织实施这部法律的过程中,积极推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李建国强调,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活动阵地不足,存在儿童辍学现象,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的教育和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有增长势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待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赴辽宁执法检查组组长为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刘振华。这次还首次跨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记者傅旭 王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