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长春:买经适房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
2008年06月12日 10:17:0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长春6月12日电 长春市对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实行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这是记者11日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据了解,长春市去年和今年分别开工建设了一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面向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家庭出售。尽管这两类住房比市场价低很多,但是一些低收入家庭仍然难以一次交齐房款。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朱永坚介绍,公积金贴息贷款有望减轻这些家庭的还贷压力。该政策是在国家规定法定利率不变,借款人每月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条件下,中心每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照偿还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支出一定金额,贴补给低收入借款人。 朱永坚说,考虑到低收入家庭购房人不一定建户缴存公积金,长春市将贴息贷款范围适度扩大,允许有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以缴存人名义申请贴息贷款,从而使低收入家庭一人缴存全家受益。此外,长春市还将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贷款条件,缩减为6个月。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郎秋红
编辑:
施袭森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