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口支援更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的体现,是社会主义协作精神的生动体现,彰显的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对口支援可以把对灾区的全面驰援转为定点长期支援,更好地适应恢复重建的长期性特点,从而增强支援的针对性、持续性、有效性
●对口支援是对全国其他地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科学地提供援助不仅需要爱心,更需要的是正确的理念和统筹的能力。承担对口支援的地区必须从灾区恢复重建的具体困难和现实需求出发,均衡合理配置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人、财、物,有力推动双方紧密型经济合作和全方位交流
●对口支援是一场牵动全国的合力战、持久战、攻坚战。灾区需要的不是“面子”工程,而是综合竞争力的恢复和提升,所有对口支援项目都应当成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口支援也应当成为进一步凝聚人心的平台,成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契机
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的一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胡锦涛总书记近日主持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合理配置力量,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组织有关省市对口支援灾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口支援更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的体现,是社会主义协作精神的生动体现,彰显的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
汶川地震发生至今,救灾工作方式正在由应急抢险过渡为以恢复重建为内容的常态长期工作。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千头万绪,急切需要获得针对具体困难的实质性帮助。对口支援可以把对灾区的全面驰援转为定点长期支援,更好地适应恢复重建的长期性特点,从而增强支援的针对性、持续性、有效性。由于恢复重建期的工作涉及群众生活安置、保持社会稳定、重建基础设施、优化经济结构、在新的层次上恢复生产等诸多内容,因此对口支援是最为有序、有力、有效的制度安排。
对口支援既是责任更是考验。全国其他地区有责任、有义务帮扶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对口支援同时也是对全国其他地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科学地提供援助不仅需要爱心,更需要的是正确的理念和统筹的能力。汶川地震发生的地区,原有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灾害的破坏力还有可能继续,恢复重建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受灾地区恢复生机,获得新生,造就和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承担对口支援的地区必须从灾区恢复重建的具体困难和现实需求出发,均衡合理配置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人、财、物,有力推动双方紧密型经济合作和全方位交流。
对口支援,应当成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口支援是一场牵动全国的合力战、持久战、攻坚战。灾区需要的不是“面子”工程,而是综合竞争力的恢复和提升,所有对口支援项目都应当成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必须做到灾区群众的家门口、心坎上。对援助地而言,一定要考虑所提供的援助是一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除了对灾民的过渡性安置以外,其他援助项目都应当具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长期作用,即能够为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的恢复和升级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必须以严格的制度保证恢复重建资金的合理使用,建设规划要为当地未来的发展预留充分的空间。建设标准应当适度超前,具有时代的眼光。尤为重要的是,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施工和验收。所有对口支援项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运作,重建的整体方案一定要历经编制草案、环境影响评估、多方论证、公示于众、征求意见、完善优化等程序。详细规划的制定、招投标以及建设的实施,一定要公开透明,每一笔预算决算均有据可查,确保“倒查”到具体责任人。
对口支援,应当成为进一步凝聚人心的平台。对口支援,要发挥举全国之力的功能,进一步组织好全国人民倾个人之力,为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各级政府要顺民心而为之,进一步搭建好表达爱心、传递爱心、升华爱心的平台。要引导以民众“看得见”的方式表达爱心,使得“一省”中提供帮助的人群与“一县”中接受援助的人群建立紧密的互助关系。特别是要广开渠道,倡导支援形式的个性化、多样化、实质化。“钱不在多少、力不在大小”。每个人的力量也许微不足道,但是,滴水成河,聚沙成塔,汇集起来的力量是无限的。捐赠者在得到受助人反馈的信息之后,也会在爱心传递真实体验中,积聚起进一步强化爱心传递的力量。
对口支援,应当成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契机。国务院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已经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法律的规范。《条例》规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因此,我们要急灾区所急、想灾区所想,把“一省帮一重灾县”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落实好对口支援,把满足灾区的需要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其一,必须尊重客观规律,科学选址,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的生活,求得重建家园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其二,必须倾听当地人民的意见,集中包括当地民众在内的各方面的智慧制定重建方案。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其三,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保证行政作为的有力,“一省帮一重灾县”是跨行政区域的合作,可以采取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项工作组、互设联络协调处等方式进行。其四,必须确保“一省帮一重灾县”工作的透明运作,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主动做好重建信息的主动公开。特别是援助地政府应当在当地和受援地同时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民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汤啸天作者为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编审,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