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 题:让交通管理回归依法行政轨道
新华社记者葛如江、孙蕾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北京市交管局日前专门下发通知,取消交通协管员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俗称“贴条”)和照相取证的工作。当地媒体报道说,今后协管员的工作重点转为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及向交警上报情况,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移动执法车及监视器等高科技设备加大对违法停车的依法管理。这是交通管理朝着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迈出的一步。
对交通协管员给机动车“贴条”,北京大多数车主或司机并不陌生。不少人都有类似经历:因为处理急事,临时停车两三分钟。结果刚一扭身,汽车就被贴了条,接下来就是被扣分和罚款;有的车辆停在停车场居然也被贴上“贴条”。
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授权即不可为。法律规定,协管员是协助交警工作,而不是代交警管理交通,没有执法权,只有“劝阻、告知交通违法行为”的职责。尽管目前北京市3300多名协管员为首都的道路交通管理作出了很多贡献,但也不能因此就成为违法的理由。
交通协管员的出现与交管部门警力不足有关,但因此而来的乱执法、乱罚款现象对社会和谐的损害,远比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本身为甚。有的交管单位将协管员的待遇与罚款数量挂钩,向协管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要求他们每天或每月完成一定的罚款额度。结果,罚款成了协管员的根本任务,明明看到司机正在违章停车也不劝阻,等司机一走,马上就去“贴条”;更有甚者,个别协管员让违章人“花钱消灾”。这使执法偏离了方向,影响了执法机关与群众的和谐关系,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交通执法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依法办事。交通执法的目的应该是维护交通秩序,罚款只是一种手段。一旦手段变成了目的,不但会让执法的社会价值丧失,而且会给社会和谐与发展造成严重损害。
北京市取消交通协管员的“贴条”权是件好事。公安部的文件已下发多日,我们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取消交通协管员的“贴条”权,让交通管理回到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的轨道上来。我们也期待更多的权力部门循此思路对行政行为进行一番检查,凡是不符合法律规范、不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坚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