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山西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农村校舍改造工程提出“严格要求”。
记者今日获悉,山西省府已将全省五百所中小学校纳入此次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为保证工程进度,山西省政府将安排一亿一千就百万元补助资金,建设“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和“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放心工程”。
山西省将对纳入五百所中小学校建设规划的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发现问题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开工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慎重做好原选址评估、设计等前期工作。
记者了解,新选址校舍建设项目应选在交通方便、位置适中、地形开阔、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远离污染源的平坦地段。
同时,新建校舍还应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波地、沟口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物理、化学污染源地段以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附近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介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建工程支出,学校土建资金支出应不低于总投资的百分之八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对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工成本提高等因素造成已批复项目投资不足的,在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不得因造价不足而影响工程质量。为确保建一所成一所,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据了解,山西将对全省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要将二OO一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作为排查重点。(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