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江国成)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介绍,为有效组织各方面力量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制定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明确了重建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和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要求在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及扶贫开发相结合,与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保护弘扬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相结合;坚持以地方为主体,充分发挥灾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在国家和兄弟省(区、市)的支持下实现灾后重建和发展目标。
《工作方案》指出,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要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在深入论证、科学规划的同时,尽可能加快工作进度;在重建生活家园的同时,注重精神家园建设;在重建生产设施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在抓好近期重建的同时,注重中长期发展提高,实现可持续发展。
《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包括专项评估、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已经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地区,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时间要求。对在原地重建的居民住房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对恢复生产和恢复重建有先导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等,可先行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