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13日电(记者 单纯刚)6月14日是第三个中国文化遗产日。近年来,各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加大,但也出现一些偏差,一些城市出现了拆改文化遗产的现象。
记者在一些历史古城采访时发现,由于缺少法律保护,一些历史遗产在城市广场建设、城市道路拓宽和城市旧城改造中被拆毁;同时也有一些地方为塑造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品位而不惜财力、挖空心思“伪造”文化遗产。有文物专家呼吁,应坚决制止随意拆改文化遗产现象。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要使原来的历史文化特征继续留存下去,尽量避免损坏和流失。将那些由于时间、历史和自然原因而损毁甚至是已经不存在的物体按所谓的原样恢复,是为了满足当下人们的需要,并不拥有真实的历史信息,也不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还可能造成一种历史和文化的认知错误。对于古代文物的维护修缮必须要遵循其原有的风貌,不应随便改动,更不可重新主观臆造甚至“伪造”,这是保证文化遗产真实性的一个重要原则,否则,其所附着的历史文化特征就会遭到破坏,历史和文化价值也会大大降低甚至踪迹全无,真文化也就变成了假文化。
另外,在一些本来很有历史文化特征的地方,由于对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认知的模糊,近年来大力新建仿古建筑,在建设中却并不考虑当地历史的延续和发展,也不考虑其文化脉络和文化特点。这种以保护之名进行的拆改,带来的只能是破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资金实力来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但如何使这些资金有效利用,这需要政府决策者、专家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