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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灾后重建条例专家谈:要制定文化应急预案
2008年06月16日 08:41: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当八级地震侵袭汶川、北川,我深为当地百姓,尤其是羌族群众的生命安危而担心,也深为古老的羌族文化的安危而焦虑。随着救灾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民委也有记者前往灾区进行一线报道,时有信息反馈,当我看到电视画面中震后灾区的残垣断壁,便深深感到,抢救和保护羌族文化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 国家民委除了和国家许多部委一样捐款捐物、全力支援灾区外,在文化保护方面做了三件事:一是召开专家座谈会讨论羌族文化的抢救和保护问题;二是在专家座谈会的基础上研究、梳理、形成了一个“关于抢救和保护羌族文化的意见”,报相关部门参考;三是筹备举办羌族文化展。 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如何抢救与保护羌族等民族文化一直是我们关注、牵挂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国务院通过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及时地回应了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灾区人民的呼唤,对汶川灾后恢复重建方方面面的工作予以明确规定,可以说大得人心、大安人心、大振人心。 《条例》第九章第八十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尤其是对灾区少数民族群众及其文化的深切关怀。在民族方面,我国《宪法》有两条非常重要: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一是“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条例》充分体现了对民族文化的尊重。 羌族只有30来万人口,对其文化的保护,温家宝总理曾经亲自作了批示。此次出台的《条例》充分关注了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规定:“对尚可保留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和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历史建筑,应当采取加固措施;对无法保留但将来可能恢复重建的,应当收集整理影像资料。” 民族文化的灾后重建,是百年大计,其抢救保护有几点很重要: 一是提高价值认识。羌族等灾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羌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其悠久的文化承载着丰富的人文印记——古老的碉楼、众多的遗迹、语言、文学艺术、建筑、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等。在灾后重建中要尽量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有学科评估和科学精神为基本指导。 二是按文化规律办事。其一,要强调抢救保护第一。将那些破碎、毁坏的文化采取必要措施抢救、收集、整理,选其重点,择其优长,取其殊有,能抢救保护的尽量抢救保护,能复原的尽量复原重建,留住那些珍贵的民族记忆。其二,既要注意抢救保护具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也要注意抢救保护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根据目前的特殊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保护那些文化生产技能和掌握、从事特殊文化生产的人(比如一些重要的文化工艺、文化传承人等)。其三,充分尊重民族文化之载体——民族群体的文化需要、文化情感、文化价值取向和他们对于灾后重建中文化建设的意愿。 通过汶川地震,在民族文化建设方面有两个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 一是要关注人口较少民族的文化保护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羌族人口30.61万人,80%居住在此次地震的中心地带汶川、北川、茂县、理县,据有关资料反映,其中会本民族语言者不足10万,此次地震羌族群众遇难的比例较高,从而对其语言形成重创。我国有人口10万人以下的民族22个,有多个万人以下的民族,有的少数民族仅千余人,要对这些民族的文化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使其免受突发事件的毁灭性损害。 二是要有文化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四方面:一要有应急保护措施;二要有应急的专业队伍;三要建立工作机制;四要开展灾后重建中文化重建问题的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丹珠昂奔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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