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不得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户籍所在地标准等将决定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存在三大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就即将出台的条例广泛征求意见
新华网京6月16日电(记者陈菲)针对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即将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以规范。16日,国务院法制办就这一条例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大约为1.5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涉及流出地、流入地两地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区域间配合协作制度不完善,制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这位负责人认为,当前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亟须进行规范:一是管理难到位,导致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比例较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二是服务难到位,使得流动人口、农民工在流入地难以获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三是维权难到位,流出地仍然存在搭车收费、强令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等侵权行为,流动人口、农民工,特别是其中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堪忧。
针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将对原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发布相关条例。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16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可以在7月6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征求意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DRK@chinala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