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经贸委会同省直14个部门在广州举办200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节约能源法》宣传贯彻大会。副省长佟星出席并表示,广东已经开始严格在各地开展节能考核,实行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会上,企业、机关、社区、学校、家庭、农村六方代表宣读了节能减排倡议。
佟星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单位GDP能耗在2006年下降2.93%的基础上,2007年又超额完成了下降3%的预期目标。但应该看到,我省节能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节能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十一五”期间我省必须完成的节能总量将达4593万吨标准煤,比原规划数增加893万吨标准煤。全省单位GDP能耗即使2008年能够下降3.5%,后两年年均下降率也必须达4%以上,节能工作任务艰巨。
据悉,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除了举办《节约能源法》宣传贯彻大会,还包括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培训、节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大型广场活动、节能公益宣传短片、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塑料袋和节能灯等系列宣传实践活动。
记者昨从广东省经贸委了解到,广东根据中央财政补贴,“大手笔”订做了300万只节能灯,超低价卖给普通家庭,这些节能灯售价仅3.65元,是目前市面上同类产品平均售价的五分之一。
节能灯虽然早就推向市场,但是长期以来面临叫好不叫座的窘境。原因很简单,价格比较高,一只节能灯的价格顶得上四五只普通灯泡。为了改变节能灯“节能不节钱”的尴尬问题,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毕志坚告诉记者,中央财政日前设立了专项资金,将拿出财政资金对节能灯的推广和使用进行补贴,广东第一批的推广任务是300万只,在全国是最多的。“如果购买一只7瓦的普通照明灯泡式节能灯,普通居民只需要花3.65元,和普通灯泡差不多的价钱。”毕志坚说。医院、学校、机关等团体,虽然没有市民的待遇优惠,也只需要付售价的70%即可。
据悉,目前国家已招标了一些资质企业,通过财政补贴30%~50%售价的形式,鼓励市民、企业购买。全国13家能够“惠民”的企业中,广东就占了6家。
不过,记者了解到,购买这种灯要以社区或者行政村为单位,不接受个人购买。
据毕志坚介绍,广东省还额外安排了4600多只节能灯,在节能周期间,免费派发给2000个单亲家庭和2600个农村家庭。
省科协副主席吴焕泉还向记者介绍,节能灯比传统灯泡节能60%,寿命是普通灯泡的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