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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春:大力提高法律意识 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2008年06月18日 09:49:3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6月17日上午,省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主题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为实现河南发展新跨越、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到会作专题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主持学习报告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关键要提高法律意识,提高立法质量,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监督实效,切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省领导郭庚茂、王全书、李克、孔玉芳、叶青纯、曹维新、王文超、颜纪雄、李柏拴、王菊梅、史济春、徐济超、刘满仓、王训智、邓永俭、袁祖亮、王平、龚立群、梁静、张亚忠等参加集体学习。 徐光春在讲话中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我们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徐光春指出,多年来,省委始终把依法治省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坚持不懈地全面推进。近年来,我们坚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突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地方立法质量和数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司法改革、公正司法取得明显成效。要总结成功经验,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徐光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四个提高”。 第一,提高法律意识,这是依法治省的思想文化条件。法是正义、公正的化身,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是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最基本、最有力、最持久的条件。缺少了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我省的“五五”普法规划已对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在时间已经过半,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规划任务全面完成。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科学发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学习宣传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公平正义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抓住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特点因类施教,使青少年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使广大农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群体,使大家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更好地融入机关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之中。同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巩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加强公益性法制宣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第二,提高立法质量,这是依法治省的前提和基础。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们要在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和完善具有河南特色、适应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一是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当前要着力加强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领域的立法,从法律制度上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城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规条文,不断充实和完善立法内容。二是抓住改善民生这一重点。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社会领域立法的重点,切实加强“三就两保”等方面配套法规规章的建设,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坚持开门立法这一形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并采取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协商会等方法,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 第三,提高执法水平,这是依法治省的核心。依法治国的关键在执法,难点也在执法。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依法治省的进程。提高执法水平,总的要求是: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公正执法,做到公平正直、不枉不纵,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文明执法,做到以人为本、行为得体、程序规范,实现教育与惩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完善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和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另一方面,要大力促进司法公正。认真总结开展涉法涉诉“大接访”活动、创立“两查一访”工作机制、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等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解决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涉法涉诉信访等突出问题入手,坚决纠正司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提高监督实效,这是依法治省的关键环节。加强法律监督,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的客观需要,是防止权力滥用、预防腐败发生的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强各方面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各项权力在有效的监督范围内依法行使。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定对象进行监督,着力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监督关系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大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徐光春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为加快依法治省进程提供可靠政治保证。一是温度要升起来。各级党委要把依法治省工作切实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二是力度要大起来。要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逐步建立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进度要快起来。要加快“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度,加快地方立法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保证依法治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徐显明教授作了题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报告,深刻阐述了法的产生与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等方面的内容。报告深入浅出,论述精辟,赢得了会场热烈掌声。 省委部委、省直厅局负责同志,在郑的省管企业、高校负责同志也参加了报告会。(记者万川明)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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