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陈菲)国务院法制办关于2007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显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依然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
分析报告指出,在2007年各省区市和国务院部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85.77%的被申请人是基层行政机关(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级政府部门)。其中排在前三位的被申请人分别是:县级政府部门占42.68%,市级政府部门占24.47%,县级政府占13.38%。
分析报告显示,在2007年各省区市和国务院部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因对行政处罚(其中罚款占68.92%)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占总数的34.81%;因对涉及公民不动产的土地征收、自然资源确权等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增幅较大,占总数的10.63%。此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等的新型行政复议案件也开始出现。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加强市县级政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仍是重中之重。他认为,省部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但是,本应由市县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处理的行政复议案呈减少的趋势。市县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