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南水北调山东段水质达标,今年由山东省级财政和泰安、莱芜两市财政共筹集资金2000万元,通过开展河道上下游协议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利益相关的地域之间建立连环责任制,对流入南水北调工程必经水域的大汶河流域相关方面按照“ 治理补偿、污染赔偿;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政府主导、 整体推进” 的原则建立责任机制。
据介绍,大汶河流域上下游协议生态补偿,以流域水质状况作为依据,按照上年度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年平均值进行考核。大汶河莱芜市入泰安市水质,以莱芜市角峪为考核断面;泰安市境内水质,以泰安市东平湖湖心为考核断面。如果莱芜市水质比上年好转,则由泰安市补偿莱芜市;如果莱芜市水质比上年恶化,则由莱芜市向泰安市赔偿。
如果东平湖水质比上年好转,则由省级补偿泰安市;如果东平湖水质比上年恶化,则由泰安市向省级赔偿。两市和省级具体补偿或赔偿额度,根据水质变化情况核定。两市所获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大汶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奖励为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据了解,南水北调工程途中流经和穿过的水域,都有不同程度污染。造成这些水污染的原因,多半是至今尚未得到治理的各类厂矿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而且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同级财政的重要经济来源,因此治理起来难度很大。负责这项工作的山东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在水污染治理问题上,采取的不是单纯的行政命令。把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工作的着力点,选在了机制的创新上。
省级财政和泰安、莱芜两市财政共同筹集资金,在两市辖区内先行开展上下游协议生态补偿试点。在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上,把跨地域、跨行业、跨级别的盘根错节的复杂问题,一下子变得简便、可行、高效;通过一个彼此连环、紧扣的链条式激励、约束机制,把许多互补相干的独立“个体” 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新的完整的积极向好、 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并极大地激发、调动了各利益共同体的节水、 治污的责任心、紧迫感和积极性。(孙韩高杨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