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国务院公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已于2008年6月8日起施行。6月20日15时,法制办农林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左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民 ilovemickey]实施恢复重建必须依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可见规划在恢复重建中的重要性。如何保证恢复重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左力]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是实施整个恢复重建的基本依据。《条例》在第四章专门对规划作了规定,也可见其重要性。为了保证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条例》规定,规划要依据调查评估的结果,包括调查评估所获得的地质、勘察、测绘、水文、环境的基础资料,同时也要依据地震的动参数区划图确定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对于规划编制的程序,在《条例》中也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比如规划要吸收有关部门和专家来参加,充分听取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的意见,对于一些重大的事项,还要组织专题论证,批准后的规划还要求及时公布,规划制定出来当然就必须严格执行。《条例》也是为了强调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批准的规划,服从规划的管理。同时也明确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我想规划在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