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出台条例为普遍适用的灾后恢复重建立法积累经验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陈菲)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左力,20日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针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门制定一部行政法规,主要考虑到两点。
“一是要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来切实解决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二是为今后普遍适用的灾后恢复重建立法提供实践基础和积累经验。”左力说。
左力说,现在抗震救灾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展开。考虑到这次恢复重建时间非常紧,任务很重,涉及面很广,涉及的行业也很多,很多事情都需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因此,为了保证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质量与效率、眼前与长远的协调统一,实现依法科学重建,因此需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
据介绍,目前,我国防灾救灾方面主要有5部法律、9部行政法规。法律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气象法等。行政法规包括: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以及刚刚公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
“对于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完善,这也需要进一步总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这次恢复重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在下一步修改相关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过程中,将会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左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