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央部署全国18个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地震重灾区后,全国卫生系统的对口支援工作21日已全面启动。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支援和受援双方要遵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和“自力更生为主,获取外援为辅”的原则,形成对口衔接的机制,实现“无缝对接”,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
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中,对口支援的原则、范围和任务都有明确的规定。该方案确定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科学防治、省外与省内对口支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外省对口支援的同时,组织省内对口支援工作。
18个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地震重灾区的任务包括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持,帮助灾区培训医疗专业人才等。方案还针对受灾县不同的受灾情况,对支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具体任务,以帮助灾区医疗卫生体系恢复重建为目标。
据了解,医疗对口支援任务是:至2008年7月底,受灾县、乡和灾民安置点要普遍建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到9月底,全面完成灾区县、乡临时医疗机构建设,基本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到今年年底,灾区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恢复,临时业务用房、基本设备和技术人员配备比较齐全。
早在地震发生后,全国已有各省市派出的医疗防疫支援队伍到达灾区,帮助开展抢险和防疫工作。对口支援方案下达后,卫生部要求各省市已经派往灾区的医疗队和防疫队要按照方案进行调整和衔接。
卫生部对各省市派往灾区对口支援的人员素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他们必须具备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另外,对派往灾区支援人员的专业类别、级别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关于对口支援的工作期限,卫生部明确“按照受灾县的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支援人员原则上每3个月轮换一次或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口支援队伍未到或未办妥交接前,各地原有的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不得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