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如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等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今后都将成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内容之一。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将强化监督制约,从多个方面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工作规划提出,要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工作规划要求,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工作规划还提出,要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工作规划还就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提出具体要求。要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此外,工作规划还提出,要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对加强省(区、市)、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工作规划也提出意见,并指出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