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6月23日16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介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情况,并答记者问。
[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非常感谢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根据国务院新闻办的安排,我们向大家通报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之后,中央地方都调拨了大批的资金款物,国内外各界也纷纷给予捐助,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对管好用好抗震救灾款物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确保廉洁救灾,要向人民交一份明白账、满意账。中央纪委检查部认真履行职责,迅速的行动,发挥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我们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推动建立了监督检查体系,中央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我们今天在座的几位都是领导小组的成员。我们与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建立了一个资金物资监管的沟通协调机制,并且督促受灾的地区和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监督检查的机构和工作机制。在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都成立了审计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办公室,开始工作正常运转。受灾地区的市、县、乡也都建立了各级监督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一些非受灾的省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结合本部门的职责。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基本形成了覆盖比较广泛,层次比较清楚的一个监管的机构。
第二是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在5月20日,我们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5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颁布了《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纪律要求。同时,我们还出台了四个比较急需的规范性文件。此后,一些受灾地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规定。这段时间,国务院也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一系列的制度,这些文件出台很及时,布局也十分清晰。这样就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第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5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了两个专项检查组:一路是对北京的中央有关部委、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募集拨付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一路深入到受灾最重的四川省,对省直机关和市、县、乡、社各级接受分配使用救灾款物的情况进行监督。从我们监督的情况看,总体上这次抗震救灾的资金物资,不管是政府财政拨付的还是社会募集的,总体的使用情况是好的,没有出现更大的、更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