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 日《市场报》 报道 ,2005 年5月开始正式运作的浙江省金华市安监局,在两年时间内以权易钱,建起了近百万元的"小金库 ","创收"效果十分惊人。先交钱后盖章,不交钱就不盖章,几乎成了金华市安监局敛财的重要手
段。
众所周知,负有安全监管重要职责的安监部门,本应该秉公执法,为生产经营者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正常的安全秩序。但令人惊讶的是,金华安监局从盖章收费、发证收费、印发资料收费,到以安全生产事故换钱,其敛财之疯狂令人叹为观止。且不说有的安监局工作人员本身就深谙乱收费之道,在安监局集体权力寻租的情况下,某些有良知的执法者也会耳濡目染、慢慢变坏。
在财政部已经取消安全生产部门证书工本费,国家安监总局明文规定“核发相应的资质(格)证书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的情况下,要说安监部门不知道乱收费违法,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在自身利益面前,国家法律、百姓利益、安全隐患,统统不必考虑。在这里,权力被最大限度地滥用了。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违法拿了别人钱的安监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时,怎能做到公平公正?监管底气又从哪儿来呢?而被迫向安监部门“进贡”的商家,除了不满以外,他们也不会白白蒙受经济损失。当下,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安全责任事故屡禁不止,如果生产经营者“堤内损失堤外补”,以减少安全投入来抵消乱收费的损失,显然会给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火上浇油,从而严重危害劳动者的安全。何况,不少生产经营单位本身就在千方百计地逃避安全监管,减少安全投入。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乱收费的安监局俨然成了安全隐患的源头,实在令人后怕。
安监部门的乱收费,必然带来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利益交换。而这种利益交换必然滋生出更多的监管腐败与安全隐患,最后,不仅安监部门信誉贬值,政府的公信力也有可能受到影响。
查处个案只能解决个别问题,要想从根本上治理乱收费现象,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严肃处理各种权力寻租行为。否则,一些个案虽然处理了,却会出现“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情况。权力脱缰与利益冲动的合谋,无疑会对安全生产秩序产生更大的破坏,这一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