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共有44个民族,除汉族外,还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等4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55万人,占全省的16%,其中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等5个民族,其次还有壮、苗、土家、达斡尔、彝族等人数居多。由于各民族在地区上聚居的情况不同,形成了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在地域上的大杂居和少数民族的小聚居的特点。为了执行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早在50年代,全省建立了阜新和喀左两个蒙古族自治县。改革开放以后又新设了新宾、清原、岫岩、本溪、桓仁、宽甸等6个满族自治县,35个少数民族镇,105个民族乡或民族联合自治乡。
根据2004年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省总人口42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61.5万人,占总人口的56%;乡村人口1855.5万人,占44%。男性人口2115万人,占总人口的50.2%,女性人口2102万人,占49.8%。在总人口中,0-14岁611.5万人,占14.5%;15-64岁3230.2万人,占76.6%,65岁及以上人口375.3万人,占8.9%。全年出生27.5万人,出生率6.5‰ ;全年死亡23.6万人,死亡率5.6‰ ;全年净增人口3.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9‰ 。就业结构发生新变化。年末纳入统计制度的全省从业人员2090.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5%。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006.7万人,增长0.4%;乡村从业人员1083.8万人,增长6.6%.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8.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6.4%,下降0.3个百分点。
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72.09岁,其中男性为70.55岁,女性为73.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