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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官员:中央国企承担社会责任要力所能及
2008年07月11日 20:49: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国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此间表示,中央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借鉴国际公认的理念和规则,更要立足国情,承担与中国发展中国家水平和能力相一致的责任和义务。 时政导读 李长春考察北京奥运会新闻报道筹备工作 [李长春:奥运电视转播要万无一失] [奥运知识] [外媒评价北京奥运会主新闻中心][奥运夺金点] · 高层:中央党校春季学期毕业典礼 习近平颁毕业证 · 政务:三部委将餐饮店书店等纳入限塑令适用范围 · 奥运:开闭幕式体现汶川元素警方揭秘安保系统 · 瓮安:贵州省委副书记:要敢于面对群众民生背后 · 人事:周大兵辞国电电力董事长 李庆奎辞副董事长 这位官员希望中央国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警惕一些发达国家以过高的社会责任标准作为贸易壁垒的倾向。 黄淑和介绍说,近年来,中国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已有十五家中央企业加入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其中,中远集团二00五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被评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的典范,在联合国全球契约网站上面向全球公开展示。这是中国企业也是世界航运企业首次入选典范榜。 在周五举行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座谈会上,黄淑和还表示,中央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同时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力所能及地主动承担对社会的其他义务。 黄淑和希望,要尊重企业在公益活动上的自愿性,防止以此为借口向企业乱摊派和强拉赞助,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目前,不少企业负担还很重,还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改革。黄淑和称,不能因为提倡履行社会责任,而停止、延误分离“企业办社会”的改革。 据悉,中央国企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正在逐步形成、 完善,信息透明度得以提高。截至上月底,已有二十家中央企业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记者赵建华)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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