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
填表立案,能否解弱势群体诉讼之难?
2008年07月15日 10:30: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打官司,浙江萧山区法院设计了一种特殊的表格式起诉状。据该法院立案厅工作人员介绍,外来务工人员只要会写名字,其余的只须填填数字就行了。(7月14日《法制日报》) 时政导读 习近平考察京奥运机场交通服务和奥运村[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奥运情怀] [北京各界支持单双号限行][环京奥运安保圈] · 人大:范徐丽泰告别立法会 即将任全国人大常委 · 部委:民政部公布5·12抗震救灾紧急采购物资清单 · 时评:违规"处级别墅群"仅给警告处分是虎头蛇尾 · 热点:瓮安查清涉案人员355人贵州将集中接访 · 关注:危城汶川迁留之争 逾9成民众希望异地重建 有人认为,填表即可立案,降低了诉讼启动的门槛。当地法院为方便公民起诉的努力应该肯定,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要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还必须提交起诉状。对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可见,依据诉讼法的制度设计,不管当事人是否具有书写能力,都不应影响立案。因此,填表即可立案,这一诉讼门槛的高度仍然可以依照法律,进一步降低。 立案本身并不是目的。从诉讼最终效果看,当事人填写表格即可立案,恐怕并不能解决所有关键问题。目前,弱势群体维权,横亘在他们面前的突出矛盾,除了诉讼门槛高,还有“求助门径少、个人势单力薄、维权道路漫长”等症结,导致成功率不高。 弱势群体维权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而由政府出面组建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和有效的维权服务,是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事务援助署的运作模式,就广受各方称道。弱势群体当事人可以凭工薪和家庭情况等证明材料,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成功之后,接下来的诉讼过程自有专业人员一路保驾护航,而且事先免费,只有在弱势原告获胜并得到赔偿之后,法律援助部门才会提取相当低的工作费用。 □江渚上(北京律师)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
||||||||||||||||||||||||||||||||||||||||||||||||||||